
Damien Jalet 與《Storm》AI 熱潮:平台管不住的,和法律還沒追上的
《Storm》的 30 秒被做成 AI 模板,編舞家 Damien Jalet 已開始研究法律途徑。雲端工具還能管,開源權重管不了。我們分兩部分談:用戶與平台的倫理,以及法源、判例和它們之間的落差。
2026 年 9 月 14 日,X 上一個叫 Wekker Studios 的帳號發了一支「spec ad」(自發提案廣告),主題是 Pompeii 與 RC Deportivo 的聯名球衣。貼文自稱是「用 AI 做的創意指導與製作」,也註明與兩個品牌無關。影片把球員 Pierre-Emerick Aubameyang 的臉和新球衣套進一段人群整齊抽動的畫面。Top5Apps 記錄這則貼文有 1,690 萬次觀看,而發文帳號只有幾百位追蹤者。
人群、隊形、節奏與運鏡,全部來自《Storm》的最後幾分鐘。這是 Gener8ion 的作品,Yung Lean 主演,Romain Gavras 執導,Damien Jalet 編舞。貼文標了球衣品牌,做出這支舞的人一個都沒有標。
一週後,Jalet 回覆了比利時公共廣播 RTBF 旗下嘻哈與都市文化媒體 Tarmac 的提問。Tarmac 在 9 月 22 日貼出他的回覆,RTBF 在 9 月 23 日刊出全文:
« Cette danse a été faite en résistance à l'IA. Voir cette trend est à double tranchant. Elle révèle l'ampleur du phénomène culturel de la vidéo. Mais en même temps, elle piétine complètement la version originale. Nous n'avons pas dit notre dernier mot. J'ai commencé à étudier les recours légaux à notre disposition qui sont encore très flous sur beaucoup de niveaux. »
中文翻譯:「這支舞是為了抵抗 AI 而做的。看到這股熱潮,感受是兩面的。它顯示這支影片成了多大的文化現象;但同時,它把原作徹底踩在腳下。我們還沒說完。我已經開始研究我們能用的法律途徑,這些途徑在很多層面上都還很模糊。」
我們用 AI 做影片,發表的專案幾乎每一個都用參考影片控制動作,所以他這段話也在說我們。做這些複製品的人、提供工具的公司,對做出《Storm》的人欠了什麼?一位手上理由很充分的編舞家,為什麼仍然覺得法律途徑「很模糊」?
《Storm》AI 熱潮是什麼?
《Storm》是一支短片,出自 Romain Gavras 與製作人 Surkin 組成的 Gener8ion。2026 年 4 月 24 日上架 YouTube,我們在 9 月 28 日查看時觀看次數是 2,657 萬。故事設定在 2034 年的英國男子寄宿學校。結尾,一排排穿制服的男學生爆出整齊、抽搐般的動作浪潮,Yung Lean 站在中間一動不動。
舞者都是真人。YouTube 說明欄逐一列出 60 多位舞者的名字,外加一位編舞助理和四位編舞第二助理。Gavras 在 6 月告訴《Wallpaper*》,他要的是「讓你感覺不出是舞者的年輕孩子」,而 Jalet「做了很多場試鏡」,先跟四個男孩、再跟五個男孩一路把編舞搭起來。準備過程「幾乎像軍事訓練」,最後在比利時拍了四天;根據《La Libre Belgique》,地點是 Braine-l'Alleud 的 Collège Cardinal Mercier。說明欄也感謝了法國國家電影中心 CNC。
Gavras 從一開始就把這支片放在 AI 的對面。同一篇訪問裡,他拿一件以 Charlize Theron 情緒表演為主的舊作比較:那些「現在可以用 AI 做」,而《Storm》的出發點是「AI 永遠做不到這個」。
9 月 27 日,《Storm》入圍 MTV VMA 年度影片、最佳導演與最佳編舞三項。最佳編舞由 Madonna 的《Confessions II》拿下。同一晚,Yung Lean 與 Gener8ion 在現場重演了結尾那一段。
Higgsfield 在 2026 年 8 月 31 日推出名為 Genjutsu 的工具。上線文章形容它的 Motion Transfer 是「以既有影片的動作作為參考」,再把動作套到新角色或重建的場景上。兩週後,Aubameyang 那支廣告就出現了。我們讀過的自製教學,描述的都是同一套三件式做法:
- 一支參考影片:Top5Apps 標出的 4:47 到 5:17 那一段,下載或螢幕錄影取得。
- 一個動作遷移(motion transfer)模型。英文教學幾乎都點名 Genjutsu,Higgsfield 自己形容它「保留動作、運鏡與節奏,再依你的參考圖重建整個場景」。
- 一到兩張參考圖:新的主角,以及一個要複製到整個人群的人。
教學之外還有付費模板。Starrd 一支 Storm 影片收 250 點,約 12.5 美元,說明寫「原始片段提供人群的動作與節奏」,照片只負責決定你是誰。SuperMaker 的說明寫明它的生成器既不需要提示詞,也不需要參考影片。Vmake、Media.io、EaseMate 也都有 Storm II 頁面。在這些服務上,使用者上傳的是照片,《Storm》那一段由服務端提供。

第一部分:用戶、平台與開源模型的倫理
標示出處這件事,舞蹈圈早就講清楚了
2019 年,當時 14 歲的 Jalaiah Harmon 編了 Renegade。這支舞經由更有名的創作者在 TikTok 上爆紅,卻沒有人標她的名字,直到《紐約時報》在 2020 年 2 月專訪她。她對報社說:「看到我的舞到處都是,我很開心。但我想要被標出來。」2021 年 6 月,美國的黑人 TikTok 創作者集體拒絕替 Megan Thee Stallion 的〈Thot Shit〉編舞,抗議自己的舞一再以別人的名義爆紅。
比利時也有自己的先例。2011 年,Beyoncé 的〈Countdown〉MV 在動作與場面調度上,和布魯塞爾編舞家 Anne Teresa De Keersmaeker 的兩部作品《Rosas danst Rosas》與《Achterland》高度相似。她在公開聲明中寫道:
"People asked me if I'm angry or honored. Neither."
中文大意:「有人問我是生氣還是榮幸。兩者都不是。」
她寫道,很高興《Rosas danst Rosas》或許能觸及一場舞蹈演出永遠觸及不到的大眾;也寫道,「這種行為有其規範與後果」。她沒有提告。十五年後,Jalet 用幾乎一樣的話,說出了同樣的兩面感受。
我們看到的《Storm》複製品,很多連這一步都省了。InsideHook 發現,有些貼文出自在賣這支影片提示詞的 AI 網紅。觀看數最高的那一支,標了兩個球衣品牌,做出這支舞的人一個都沒標。標出處不花一毛錢,而且在每一次類似的爭議裡,編舞家要的都是這一行。把別人的舞當成自己的提示詞來賣,正是他們最反對的部分。
這股熱潮也有真實的好處,Jalet 自己就說了:它顯示這支片走得多遠。這一點不會改變複製品拿走了什麼。
拿作品名字當招牌的平台
複製品最容易在雲端工具這一段被管住,但到目前為止,這些工具的開發商沒做什麼。
Higgsfield 的 Genjutsu 上線文章完全沒提你上傳的影片需不需要權利。使用條款有著作權檢舉程序,也有終止重複侵權者帳號的政策,兩者都要等有人檢舉後才會啟動。
ByteDance 旗下的 Dreamina 有一個標題為「STORM II AI Crowd Dance Video」的頁面,使用 Seedance 2.5。頁面的常見問題裡有一題「可以用真實的舞蹈影片當參考嗎?」,答案是:「只使用你有權編輯的影片。除非你擁有必要權利,否則請避免未經授權的名人肖像、受著作權保護的編舞或音樂、私人影片、商標與受保護的角色。」這一頁用作品的名字吸引搜尋,同時叫使用者不要用這件作品。
模板販售者則以《Storm》的名義按次收費。Vmake 的頁面標了 Gener8ion 與 Yung Lean,沒有標 Jalet 和 Gavras。
這個模式在《Storm》之前就出現過。2024 年,動作遷移 app Viggle 靠一系列迷因成長:把小丑的臉套到饒舌歌手 Lil Yachty 走上音樂節舞台的畫面上。那年 8 月 TechCrunch 報導它的募資時,Viggle 證實模型的訓練資料來自包括 YouTube 在內的公開來源;YouTube 執行長在同年稍早說過,用 YouTube 影片訓練文字轉影片模型,明顯違反 YouTube 的條款。動作遷移產品一再靠別人的影片找到觀眾。
我們對雲端服務的最低期待並不高:不拿別人的作品名稱當頁面或模板的標題;在上傳時明白告知參考影片需要權利;以知名作品做成模板時,把出處一路帶下去;並且遵守法律現在要求的 AI 標示。
開源權重沒有人管
就算每一家雲端服務明天都採用上面這些規則,任何人還是做得出《Storm》的複製品。
阿里巴巴的 Wan 團隊在 2026 年 8 月 7 日以 Apache 2.0 授權公開 Wan-Animate-2 的權重,ComfyUI 一天後加入原生節點。它吃一張角色圖和一支驅動影片,讓角色做出影片裡的動作。我們自己跑過:在一張租來的 32 GB RTX 5090 上,三支 2.7 秒、480 × 848 的片段,每支花 119 到 127 秒。模型卡沒有宣稱支援多人場景,所以單靠它可以處理主角。
整群人需要另一個開源模型。2025 年 5 月以同樣授權發布的 Wan2.1-VACE 接受深度或骨架影片作為控制訊號,所以把那 30 秒轉成深度影片,原理上就能帶走整群人的隊形與節奏。我們曾用同樣的原理,把一段遊戲錄影轉成 Seedance 的動作參考。我們沒有拿《Storm》試過。
這些權重唯一的治理,是模型卡上的一句話:「你須對模型的使用負完全責任,使用不得涉及分享任何違反適用法律的內容」。下載之後,模型離線執行。沒有帳號可以停權,沒有內容過濾,沒有上傳紀錄,也沒有收下架通知的地址。歐盟 AI 法免除開源模型提供者的文件義務,但仍要求著作權政策與公開的訓練內容摘要(第 53 條)。這些規則管的是模型裡放了什麼,使用者下載後餵給它什麼,一條都管不到。
走這條路時,決定權在鍵盤前的那個人身上。我們自己的做法:
- 上傳就是複製。 把別人的影片餵給模型當參考,就已經複製了那部影片,跟最後產出長什麼樣子無關。在本機跑,只是換了複製品存在誰的硬碟上。
- 商業用途要另外決定。 一旦牽涉品牌、客戶、付費模板或有營利的頻道,就取得來源授權,或自己做參考。
- 每次都標出處。 這是舞蹈圈要求的最低限度,也讓模仿保持公開。它代替不了授權。
- 改掉真正重要的東西。 如果只換了臉,那就是同一段序列換了一批臉來演。
- 需要動作時自己做。 拍朋友、用 Blender 排、或請編舞家。代價是時間,而 Jalet 的團隊花的也正是時間。
- 真人的臉另外取得同意。 把真人放進一段複製來的序列,上面所有問題之外,還要加上對方的肖像權。
第二部分:法源、判例與落差
一段影片,好幾位權利人
這 30 秒裡疊著好幾層權利。依 YouTube 說明欄的名單整理:
| 層次 | 權利人 | 這股熱潮拿走了什麼 |
|---|---|---|
| 編舞 | Damien Jalet,著作人 | 動作序列、隊形與節奏,正是動作遷移刻意保留的部分 |
| 影片本身 | 導演 Romain Gavras,依法國法推定為共同著作人。製作公司 Iconoclast | 運鏡、構圖和剪接節奏;每次上傳都是整段的完整複製 |
| 音樂 | Gener8ion 與 Yung Lean。錄音標示為「(p) Iconoclast Music」 | 影片使用原曲時的那首歌。Meta 的音樂使用規範禁止未取得適當授權的商業或非個人用途 |
| 表演者 | 說明欄逐一列名的舞者 | 他們錄下的表演存在於每一份上傳的複製品裡 |
Aubameyang 那支廣告還多了第五層:臉被拿去使用的那位球員的肖像權。這項權利屬於他本人。
法條怎麼寫
| 法域 | 法源 | 對一份動作遷移複製品的意義 |
|---|---|---|
| 美國 | 著作權法第 102(a)(4) 條保護舞蹈著作。Circular 52 排除社交舞、簡單套路,以及「只由少數動作或舞步構成的短套路」。第 106(2) 條把改作權保留給權利人。第 107 條規定合理使用 | 一段帶隊形、節奏與運鏡的 30 秒群舞,遠超過「少數動作」。抗辯只能走合理使用 |
| 法國 | 智慧財產法典 L112-2 條保護「以書面或其他方式固定」的舞蹈著作。L122-4 條規定未經同意的改作、轉化,或「以任何藝術或方法」重製皆屬違法。L121-1 條賦予作者永久的作品受尊重權。L122-5 條允許戲仿與 pastiche。L212-3 條規定固定、重製或公開傳播表演,須取得表演者的書面同意 | 動作遷移就是「以一種方法」重製。作品受尊重權直接回應 Jalet 說的「踩在腳下」 |
| 歐盟 | InfoSoc 指令第 2、3 條(重製、公開傳播)與第 5(3)(k) 條(pastiche)。DSM 指令第 17 條(分享平台)。AI 法第 50 條(標示)與第 53 條(模型提供者)。羅馬 II 規則第 8 條(依主張保護的國家之法律) | 權利在歐盟層級調和,執行留給各成員國與各平台 |
| 中國 | 著作權法保護舞蹈作品。實施條例定義為「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 | 法院對 AI 平台義務的要求,比目前任何西方法院都走得更遠(見下文) |
紙面上,每一套法律都保護這支編舞。判例則顯示這層保護實際延伸到哪裡。
舞蹈受著作權保護嗎?編舞判例怎麼說
- Horgan v. Macmillan(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1986)。 一本收錄 Balanchine《胡桃鉗》劇照的書。地方法院認為靜態照片無法重建舞步的流動,所以不可能侵害編舞。上訴法院改判:標準是複製品與編舞是否實質相似,而不是能不能從複製品把編舞重建回來。
- Carlton 舞(2019)。 美國著作權局以「簡單舞蹈套路」為由,拒絕登記 Alfonso Ribeiro 那支著名的舞。他隨後撤回了對 Epic Games 與 Take-Two 的 Fortnite 表情動作訴訟。
- Hanagami v. Epic Games(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2023)。 法院指出,把編舞拆成一個個姿勢來看,就像把音樂拆成單一音符;受保護的是對動作的選擇與編排。被抄的片段很短,也不代表一定不構成侵權,因為 Hanagami 主張那正是整支舞最有辨識度的部分。此案在 2024 年 2 月和解。
- 巴黎,2016。 巴黎法院保護了一組由簡單手勢構成的冥想動作序列,認為作品的用途和簡單程度都不影響保護。
- 楊麗萍《月光》(北京,2018 至 2024)。 一家連鎖餐廳把這支獨舞的姿態做成剪影牆飾。一審法院判定侵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 2022 年的二審改判,理由是單人單個動作不應被任何人壟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 2024 年 1 月公布的再審裁定中,恢復了侵權認定,認為結合造型、服裝與燈光的特定舞姿屬於獨創性表達。
這些判例畫出兩條線。換一種媒介或換一副身體,躲不開侵權:Horgan 案的照片、《月光》案的牆上剪影,都可能構成侵權。單一動作仍然是自由的,Carlton 舞和《月光》二審都是這樣。《Storm》的結尾是 60 多個人按固定節奏排成隊形、用設定好的鏡頭路線拍下,在兩條線上都落在受保護的一邊。它也是整支片最有辨識度的一段,正好是 Hanagami 案的主張所依據的那一點。

舞者與那張臉
舞者的處境比編舞家更弱。
在 Garcia v. Google(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全院聯席審理,2015)中,一位女演員以自己在片中的表演為由,要求 YouTube 撤下一部影片。法院認定她對那段表演沒有著作權利益,指出她「在固定的過程中沒有扮演任何角色」。在美國,《Storm》的舞者只能依靠合約和公開權。
歐洲的表演者權附著在表演的錄製物上。它管得到複製那段影片,也就是每一次上傳時發生的事;管不管得到由合成的身體做出同樣的動作,目前沒有答案。
丹麥試過回答這個問題。2025 年 6 月,丹麥跨黨派多數同意在著作權法新增兩條:§ 73 a 保護每個人的臉、聲音與身體,不被逼真的數位模仿;§ 65 a 保護表演者的表演,不被模仿後散布。草案送進歐盟通報程序後,歐盟執委會在 2026 年 2 月的意見中指出,草案「沒有定義什麼構成對一段表演的模仿」,也提醒依 AI 法第 50(4) 條標示過的 deepfake,可能就不符合丹麥條文要求的「足以混淆」。法案還沒正式提交國會,首相 Mette Frederiksen 就在 2026 年 2 月 26 日宣布提前大選,待審法案全數失效。新政府在 6 月 2 日上任。我們在 9 月 28 日查看時,沒有找到法案重新提出的消息,丹麥官方法規資料庫 Retsinformation 裡也沒有這部法律。
最接近《Storm》模板的判例來自北京。在北京互聯網法院 2024 年 10 月公布的一則案例中,一家公司拿古風短影音博主出鏡的影片,做成付費換臉模板。法院認為不侵害她的肖像權,因為她的臉已被替換、不再具可識別性;但仍判公司敗訴,理由是處理她影片中的面部特徵,屬於未經同意處理個人資訊。《Storm》模板的運作方式一模一樣:身體和動作留下,臉換掉,任何以認得出那張臉為前提的主張也跟著落空。
工具的開發者什麼時候要負責
美國法在「做出工具」與「推廣工具被濫用」之間畫了一條線。
- Sony v. Universal(1984)。 Betamax 錄影機的製造商不必為使用者的複製負責,因為這台機器有實質的非侵權用途。
- MGM v. Grokster(2005)。 「以促成侵權為目的散布工具,並以明確表示或其他積極步驟助長侵權者」,須為由此產生的侵權負責,「不論該工具有哪些合法用途」。
- Disney v. MiniMax(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2026 年 5 月)。 Disney、Universal 與 Warner Bros. Discovery 控告海螺(Hailuo)影片模型的開發商。法院駁回被告的駁回動議,讓幫助侵權的主張繼續審理,理由之一是原告主張被告透過定向廣告採取了誘使侵權的積極步驟。此案目前在證據開示階段。
中國法院對平台義務走得更遠。
- 廣州互聯網法院奧特曼案(2024 年 2 月)。 這被報導為全球首例生成式 AI 服務侵權的生效判決。法院判定服務提供者侵害奧特曼形象的複製權與改編權,並指出提供者負有合理的注意義務,包括建立投訴機制、提示風險與顯著標識。
- 杭州互聯網法院奧特曼 LoRA 案(2024 年 9 月,同年 12 月二審維持)。 平台使用者上傳圖片訓練奧特曼 LoRA,平台再把這些 LoRA 列出來供其他使用者套用。法院認定平台不構成直接侵權,因為素材由使用者上傳;但判定它構成幫助侵權,令其刪除模型並停止提供。LoRA 打包的是一個角色,《Storm》模板打包的是一支編舞。
把這些判例放在一起,正好對得上這股熱潮的結構。開源權重落在 Sony 那一側:一個有大量合法用途的通用工具。有檢舉程序的雲端工具落在中間。以《Storm》命名的頁面,或由服務端提供那一段的付費模板,就更像 Grokster、MiniMax 的廣告,或杭州案那份 LoRA 清單。

標註《Storm》出處,或說是 pastiche,就合法了嗎?
2026 年 4 月 14 日,歐盟法院大法庭在 Pelham II(C-590/23)第一次替 pastiche 下了定義。這項例外:
"covers creations which evoke one or more existing works, while being noticeably different from them, and which use, including by means of sampling, some of those works' characteristic elements protected by copyright, in order to engage with those works in an artistic or creative dialogue that is recognisable as such"
中文大意:涵蓋喚起一件或多件既有作品、同時與其有明顯差異的創作;這些創作使用(包括以取樣方式使用)既有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特徵元素,目的是與那些作品進行一場可被辨識的藝術或創作對話。
法院在第 49 段補充,pastiche「不能涵蓋對受保護內容的隱蔽模仿或抄襲」。標明是《Storm》、把整排人換成貓的迷因,還有得爭。一支誰都沒標、還把成果說成自己創意指導的廣告,很接近第 49 段排除的情形。一個替每位顧客吐出同樣 30 秒的模板,看不出任何對話。出處讓模仿變成公開的模仿,但補不上「對話」這個條件,也不能當作授權。
在美國,最高法院在 Andy Warhol Foundation v. Goldsmith(2023)判定:若使用與原作目的相同且具商業性質,除非另有複製的正當理由,合理使用的第一項因素很可能不利於使用者。把一位球員換進《Storm》來賣球衣,對《Storm》本身沒有任何評論。
法律與實務在哪裡脫節
把法條和判例並排,Jalet 說的「模糊」就具體了:
- 執行只能一則貼文一則貼文來。 歐盟 2019 年著作權指令第 17 條規定,分享平台要免除責任,必須在收到具體充分的通知後迅速處理,並盡最大努力防止重複上傳;美國走的是 DMCA 第 512 條的通知程序。這股熱潮把一段影片變成大量產出的速度,遠快於通知能送出的速度,而每一張通知都打在一個粉絲身上。
- 最明確的責任,落在拿作品名字行銷的人身上。 那只是這股熱潮的一小部分。做出多數複製品的匿名使用者,以及在本機跑開源權重的人,實務上都追不到。
- 表演者沒有明確的權利,可以對抗由別的身體做出的模仿。 在美國,Garcia 案排除了這條路;在歐洲,權利附著在錄製物上;丹麥的嘗試已經失效。
- 著作權有地域性。 侵權與否依每個主張保護的國家的法律判斷,所以同一股熱潮同時落在法國、比利時、美國、中國和其他國家的法律底下。法國與比利時給了 Jalet 著作人格權,美國法沒有給編舞家一般性的同類權利。
- 標示不帶任何權利。 AI 法的標示義務從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告訴觀眾內容是 AI 做的,編舞家從中得不到任何權利。執委會也提醒,標示可能削弱以「混淆」為要件的主張。
實際上追得到誰
| 對象 | 他們做了什麼 | 可用的手段 | 難度 |
|---|---|---|---|
| 商業貼文,例如 spec ad 與品牌內容 | 拿這段序列去賣東西,常常不標出處 | 下架通知、律師函、損害賠償 | 最低。發文者可辨識,目的明顯。我們在 9 月 28 日查看時,Wekker Studios 那則貼文已經不存在,帳號顯示 539 位追蹤者、0 則貼文;無法判斷是收到通知後被移除,還是自己刪的 |
| 模板販售者與以作品命名的頁面 | 提供那一段並按次收費,或用作品名稱吸引搜尋 | 通知、律師函、類似「誘使侵權」的主張 | 中等。公司可辨識,但常在歐盟以外 |
| 雲端模型供應商 | 把動作遷移提供給任何人 | 檢舉程序,以及對上傳參考影片處理方式的施壓 | 較高。離每一份複製品都隔了一層 |
| 開源權重的使用者 | 離線執行模型 | 只能檢舉被發布出來的複製品 | 在有東西被發布之前,實務上追不到 |
| 個人貼文 | 粉絲、迷因、致敬 | 大規模向平台檢舉 | 最高。數量龐大,pastiche 的說法較強,還有 Jalet 自己指出的那層兩面性 |
接下來值得關注的事
- Jalet 團隊的下一步。 對模板販售者發律師函,會測試最商業的那一層;對供應商主張,則會測試目前沒有法院回答過的問題:使用者上傳別人的影片當參考時,服務該負什麼責任。
- Disney v. MiniMax。 法院已就一個影片模型的訓練與廣告展開證據開示,這是美國目前最接近「供應商須為產出的行銷方式負責」的案子。
- 丹麥的表演者條款。 如果新政府在 10 月開議的新會期重新提出 deepfake 法案,§ 65 a 會是第一部專門處理「表演被模仿」的法律。它管不管得到動作遷移複製品,取決於執委會指出缺少的那個定義。
- 美國 NO FAKES Act。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在 2026 年 6 月 18 日通過這項法案,它將針對個人聲音與肖像的數位複製品建立聯邦層級的權利。如果成為法律,它對 Aubameyang 廣告裡那張臉的保護,會比對那支舞的保護更直接。
我們怎麼查證。 Jalet 的說法取自 Tarmac 的 Instagram 貼文與留言(2026 年 9 月 21、22 日)及 RTBF 2026 年 9 月 23 日的報導。Wekker Studios 的發文時間由該則 X 貼文的 ID 換算,帳號狀態於 2026 年 9 月 28 日查看。觀看次數、上架日期與演職員名單取自同日的官方 YouTube 頁面。Dreamina 的常見問題、Starrd 的價格、Genjutsu 上線文章與 Higgsfield 的描述,都讀自各服務自己的頁面。Wan-Animate-2 的耗時來自我們自己的執行紀錄。法條與判決出處列於下方。撰寫本文時,我們沒有用《Storm》的畫面做任何生成。
本文分析公開案例,不構成法律意見。若有真實的客戶或金額取決於此,請諮詢在作品使用地執業的律師。
資料來源
事件
- Tarmac(RTBF)Instagram 貼文與留言,instagram.com/p/DdjXXS6k8mp
- RTBF,〈Le clip 'Storm' de Genera8ion et Yung Lean repris par l'IA〉,2026 年 9 月 23 日,rtbf.be
- GENER8ION,〈STORM starring Yung Lean〉,YouTube,youtube.com/watch?v=x6_mbnsh6VU
- 《Wallpaper*》,〈Romain Gavras on Gener8ion, Yung Lean and Visions of 2034〉,2026 年 6 月 8 日,wallpaper.com
- 《La Libre Belgique》,〈Qui est Damien Jalet, le chorégraphe du clip Storm tourné au Collège Cardinal Mercier?〉,2026 年 5 月 5 日,lalibre.be
- Top5Apps,〈How to Make the Yung Lean STORM AI Video (and What You're Actually Copying)〉,2026 年 9 月,top5apps.ai
- InsideHook,〈Why Is Everyone Copying Yung Lean's "Storm" Music Video?〉,2026 年 9 月 21 日,insidehook.com
- Paste,2026 VMA 得獎名單,pastemagazine.com
工具與平台
- Higgsfield,〈Meet Higgsfield Genjutsu〉,2026 年 8 月 31 日,higgsfield.ai;Genjutsu 頁面與使用條款,higgsfield.ai/genjutsu、higgsfield.ai/terms-of-use-agreement
- Dreamina,〈STORM II AI Crowd Dance Video〉,2026 年 9 月 28 日讀取,dreamina.capcut.com
- Starrd,〈How to Make the Storm Dance AI Video〉,2026 年 9 月 26 日,getstarrd.app
- Wan-AI,Wan-Animate-2 模型卡,huggingface.co;Comfy-Org 重新封裝的權重,huggingface.co
- Wan-AI,Wan2.1-VACE-14B 模型卡,huggingface.co
- TechCrunch(經 Techmeme),Viggle A 輪募資與 YouTube 訓練資料,2024 年 8 月 26 日,techmeme.com
- Meta 音樂使用規範,facebook.com/legal/music_guidelines
舞蹈與出處
- 《紐約時報》對 Jalaiah Harmon 的報導,2020 年 2 月,x.com/nytimes
- CNN,〈Black TikTok creators wouldn't post choreography for the latest Megan Thee Stallion track〉,2021 年 7 月 2 日,cnn.com
- Culturebot,〈Anne Teresa de Keersmaeker vs. Beyonce〉,2011 年 10 月,轉載其聲明,culturebot.org
法條
- 美國著作權局,Circular 52,copyright.gov
- 法國智慧財產法典第 L112-2 條,legifrance.gouv.fr
- 歐盟 AI 法第 50、53 條,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eu
- 歐盟指令 2019/790 第 17 條,eur-lex.europa.eu
- 羅馬 II 規則(Regulation (EC) No 864/2007)第 8 條,eur-lex.europa.eu
- Congress.gov,S.4591,NO FAKES Act of 2026,congress.gov
判例
- Horgan v. Macmillan,789 F.2d 157(2d Cir. 1986),law.justia.com
- CBS News,美國著作權局拒絕登記 Carlton 舞,2019,cbsnews.com
- Hanagami v. Epic Games,第九巡迴上訴法院,2023,Arnold & Porter 摘要
- 巴黎大審法院,2016 年 5 月 13 日,案號 14/05221,Lexbase 摘要
- 楊麗萍公司訴雲海肴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裁定,2024 年 1 月公布,載於深圳市律師協會《著作權法律資訊》第 21 期,szlawyers.com
- Garcia v. Google,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全院聯席審理,2015 年 5 月 18 日,ca9.uscourts.gov
- 北京互聯網法院 AI 換臉模板案,2024 年 10 月 30 日報導,thepaper.cn
- MGM Studios v. Grokster,545 U.S. 913(2005),law.cornell.edu
- Disney Enterprises v. MiniMax,加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2026 年 5 月,Loeb & Loeb 摘要
- 廣州互聯網法院奧特曼案,2024 年 2 月,21 世紀經濟報道
- 杭州互聯網法院奧特曼 LoRA 案,光明網
- 歐盟法院,Pelham II,C-590/23,2026 年 4 月 14 日判決,curia.europa.eu
- Andy Warhol Foundation for the Visual Arts v. Goldsmith,598 U.S. 508(2023),supremecourt.gov
丹麥
- 丹麥文化部,〈Bred aftale om deepfakes giver alle ret til egen krop og egen stemme〉,2025 年 6 月 26 日,kum.dk
- Bech-Bruun,〈Nyt lovforslag: Forbud mod deepfakes og beskyttelse af kunstneriske præstationer〉,2025 年 7 月,bechbruun.com
- COMMUNIA,〈European Commission echoes concerns about Danish copyright proposal on deepfakes〉,2026 年 3 月 30 日,communia-association.org
- K-News,〈Forbud mod deepfakes møder europæisk modstand〉,2026 年 2 月 10 日,k-news.dk
- Deloitte Denmark,〈Så er der udskrevet folketingsvalg〉,2026 年 2 月 26 日,deloitte.com
- 01你用 AI 做出來的東西到底是誰的?別看那句話,看它旁邊的三段條款
- 02「可商用」這句話回答的比你以為的少:AI 生成內容的四道關卡
- 03一條生成請求實際會經過誰的手?我們把自己的供應鏈攤開來講
- 04Damien Jalet 與《Storm》AI 熱潮:平台管不住的,和法律還沒追上的你在這裡
